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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臺灣地區大學生使用網際網路關於著作權之法律問題分析

An Analysis of the Legal Problem of Copyright Concerning the Internet Usage of College Students in Taiwan District

摘要


對於目前在大學就讀之學生而言,利用校園網絡終端機上網進行各種學校活動之查詢與運用:如查詢課程時間表、圖書館書目資訊、缺曠課、社團活動與學校重要訊息、學期成績或用電腦選課、收發電子郵件、上網討論、寫報告、運用軟體互傳資料,已係普遍現象;學校行政人員利用網路公布各處室重要訊息、公文傳送和招標等比比皆是。甚至學生可用手機(無線應用通訊協定)上網進行學校註冊、報名亦不稀奇,此外,網路亦可讓校園成為更多元之學習場所,並衍生更多之服務對象,如二十四小時電腦教室、校園電子商城、盲生電腦教室等,除有關課業上之學習效果,網路在課餘之娛樂休閒活動上亦扮演重要之角色,如校園網路影音服務網路亦能延伸學生專業知識之觸角,如網路電視台、或增加實用性之功能,如藉由網路找工作等,這些均為校園網路逐漸將校園變得更人性化、多功能、生活化之實例。故電腦與網路建構出之數位環境,除使學校行政更有效率、增加師生互動管道外,同時亦提供學生另一個學習、社交之管道,讓學生更早適應目前之數位化時代,提升自己之數位競爭力。但經成大校園MP3事件後,校園網際網路著作權問題引起校園及社會的廣泛討論,其實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非僅MP3一種,校園網路著作權型態呈現多樣性,學生是否知其網路行為可能違法?可能會負何種法律責任?有關校園網路著作權問題仍有許多方面有待釐清整理。校園是學生學習知識做人處事及行為改變之重要場所,有些情形為學生明知故犯之行為;然而,相信大部分情形係因學生不知這些電腦上簡單之動作就構成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故學生在學校學習過程中就應養成知法守法的觀念與習慣,如李相臣所言:「在學校就不學好,將來出社會就可能惡性難改」,並指出不僅校園電腦犯罪事件倍數成長,他發現,那些觸法之社會人士,此種惡性之電腦使用行為,均可追溯到學生時代就養成了,此亦突顯出「宣導從校園開始做好網路著作權正確觀念」之重要性。本文希望藉此能整理出學生容易觸犯或可能觸犯之校園網路法律問題,並釐清校園網路著作權法律之觀念,以便校園法治教育更易推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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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報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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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台灣立報

被引用紀錄


施懿珊(2007)。國小高年級學生資訊倫理數位教材之設計與發展〔碩士論文,淡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6/TKU.2007.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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