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教育部公布「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生課程綱要」後,我國高職特教班業已遵循該課綱十餘年,然在政府全面推動十二年國教之際,由教育部委託修訂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同時間亦以接替之姿開始試行。但在與普通教育接軌的理念下,民國百年的新課綱面對高職特教班職業教育領域時,能否發揮出最佳效能,幫助教師及學生獲得更多助益。在本文中,筆者除比較並分析新舊課綱在高職特教班職業教育的差異外,亦以政策及職業教育相關文獻為依據,對新課綱提出相關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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