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在今(2004)年五月二十三日幾乎是在完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發表了一篇名為《西藏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這是中共政權號召西部大開發以來,針對西藏地區所發表的第四份說明西藏現況的白皮書,他們分別在2004年6月「《西藏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2003年3月「《西藏的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白皮書」、2001年11月「《西藏的現代化發展》白皮書」及2000年3月「《西藏文化的發展》白皮書」,除此之外,在上一世紀的九十年代,中共也針對西藏情況發表過二份白皮書,分別為1992年的「《西藏的主權歸屬與人權狀況》白皮書」及1998年的「《西藏自治區人權事業新進展》白皮書」回顧中共政權以正式白皮書的方式來闡明自己的立場大概是從上一世紀的九十年代開始,先後針對台灣問題、維族議題、西藏議題以及大陸的人權觀、中共國防建設等發表中共官方的看法。大致而言,「白皮書」的發表大致是針對國家的重大問題、重大的情勢變化、重大的政策變化而有必要以「白皮書」的方式來表達官方的正式立場時,才會使用此一公文型式,不過這並不說白皮書本身有多重要,只是說白皮書的使用一般以重大問題事件、政策為主,而且是選擇適當時間以有力的闡釋官方的對問題的基本態度和看法,因此人們就會好奇,中共政權在今年五月下旬為何發表《西藏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其目的何在,以後是否有可能繼續針對西藏議題發表類似的白皮書,實有進一步分析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