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kehrspflicht(暫譯爲交易安全注意義務)是德國侵權行爲法的核心概念,已有近百年的歷史發展,深刻地影響著德國侵權行爲法的體系結構和思考方法,在比較法上備受重視。我國侵權行爲法的概念體系基本上仿自德國民法,多有參考德國民法判例學說者,尤其是在產品責任,但多屬個別制度或特殊問題,對Verkehrspflicht此項關乎民法侵權體系構成的關鍵問題,因其層面甚廣,並涉及精細理論,似尚無深入研究之作。本論文即從民法侵權行爲的角度,評述德國法Verkehrspflicht的形成及其解釋適用,並探討其可否及如何納入我國侵權行爲法體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