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政史上首次「左右共治」-陳唐體制之運作雖已告一段落,但該體制所呈現者,無論在行政體系內部,抑或是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卻是權責不明,紛擾不已。最主要之原因不外乎對於「左右共治」憲政体制之陌生,以致於「執政黨不像執政黨」、「在野黨不像在野黨」,甚至出現「在野黨立法、多數黨執行」之憲政怪象。 有鋻於此,在針對「左右共治」之意義,成因及特色作初步之介紹後,如何「他山之石可攻錯」,參考與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相近,甚至亦會出現「左右共治」之國家的憲政經驗,進而尋得適合我國國情之憲政體制的運作機制,便成爲一刻不容緩之議題。 我國在近十年來六次之修憲過程中,逐步走向類似法國第五共和之雙首長制,當是不爭之事實。比較法、我兩國「左右共治」憲政體制之差異,兩者實是「形似而體異」,從其中應如何調整或是另闢路徑,致使我國憲政之發展能夠長治久安,則有賴主事者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