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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體育交流協議之簽訂:運動權利的宿命?被剝奪?

摘要


本研究主要探討海峽兩岸體育交流協議簽訂之始末,經蒐集相關文獻進行分析、詮釋與訪談,獲致以下的結論:台灣自1949年隔海分治後,參與國際體育活動頻頻受挫,1981年「奧會模式」(Olympic agreement)簽署後期盼能參與國際體育舞台,但由於中文名稱未載明,造成日後「中國台北」(China Taipei)與「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名稱之爭,而埋下海峽兩岸體育間的衝突困境;及至1989年在國際奧會主席(IOC)薩瑪蘭奇(Samaranch)的推波助瀾,以及齊偉超的穿針引線下,隨著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的遽變,加上台灣開放大陸探親的效應,赴中國大陸體育交流的民意高漲,因而促成表面看似兩岸體育交流的協議簽訂,但實際上卻突顯出台灣參與國際體育活動的權利被剝奪與宿命。

關鍵字

海峽兩岸體育 奧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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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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