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保羅‧諾朵夫(Paul Nordoff)和克里夫‧羅賓斯(Clive Robbins)所發展的「創作音樂治療」模式(Creative Music Therapy)。「創作音樂治療」源自史坦納的「韻律」(eurhythmy)概念,相信每個人對音樂擁有與生俱來的回應,每一個人格結構都有「音樂自我」(musical self),即所謂的「音樂兒」(music child),因此重視孩子內在自我的發揮。本文先就「創作音樂治療」的基礎內涵做簡要說明,再就治療的階段和技巧提出應用的原則,最後詳細說明評量與評估的內容,並提出簡要的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