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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品產銷履歷資訊的建立

 

水產品產銷履歷資訊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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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繁華 通訊作者、黃謝田、陳詩璋、曾子渝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

 

前言

隨著台灣經濟發展與人民生活水準的提升,現在的消費者對於市場上產品品質、衛生、與安全的追求日益遽增,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後,食品貿易的國際化與水產品市場的擴展,雖然使得農漁產品的市場暫時獲得開放,為水產相關業者帶來廣大的商機,但隨之出現水產品藥物殘留事件的情形仍屢見不鮮,如2002年大陸外銷白蝦藥物殘留的事件,2003年台灣鯛銷歐盟氯黴素殘留事件,2004年台灣鰻魚輸日恩諾沙星殘留事件,以及2005年石斑魚發生孔雀綠殘留等事件相繼陸續發生,再加上國內仍有不少業者不當使用藥物,造成養殖業者、流通業者與消費者的不安與恐慌,重重打擊台灣水產品的市場,為維護消費大眾食用水產品的安全健康,水產品的衛生安全等問題,已成為當前漁業產銷上最重要的議題之一。

近年來各國政府與國際組織,包括WTO、FAO(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sation,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及CAC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對於水產品衛生與認證措施同樣日益重視,以相繼陸續推動或訂定各類水產品相關的檢疫與貿易,如自1992年起,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智利、美國、歐盟已相繼公告強制實施水產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 (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以下簡稱HACCP)之自主管理制度;歐盟則因應狂牛症問題的出現,自1997年起推動並倡導食品來源的『可追蹤性』(Traceability),做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ㄧ,並預計於2010年要求進入歐盟的食品需要提供產銷履歷供查詢;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簡稱FDA) 自1997年起,對其國內之進口農漁產品業者強制要求實施HACCP措施;且國際間又陸續有成立海洋管理評議會(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簡稱MSC),並計劃要求各國只可交易經過認證後的水產品,以維繫海洋漁業永續經營目標,並計劃更可顯示出水產品貿易認證的重要性。

由於水產品安全的認證制度是本著『事先預防,產程管理』的理念來分析任何水產品可能存在的危害,並藉由水產品安全,衛生與品質的控管,使得產品能夠符合國際品質保證的要求,加以確保消費者食的衛生安全,所以本國為提升國人水產品消費的安全,提供新鮮、衛生、安全的養殖水產品,保障生產者及消費者的權益,衛生署於2003年12月公告水產業強制實施HACCP制度,針對水產品管理原料驗收、加工、製造及儲運等流程的衛生安全加以控管,並依照產業規模大小不同給予1至2年緩衝期;且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持續從2004年起推動『優良養殖場(Good Aquaculture Practice, 以下簡稱GAP)』制度,並由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整合,並結合台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各地檢驗中心、農委會水產試驗所、中華民國養殖漁業發展協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條碼策進會(GS1 Taiwan)以及傳啟資訊公司,從水產養殖場的產銷履歷資訊化開始,並逐步建構我國漁產品產、製、儲、銷串聯之產銷履歷資訊體系。

 
  DOI: 10.29474/FER.2006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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