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分別以整體基金與個別基金為基礎檢驗國內共同基金投資人是否具有選擇基金的能力。前者乃根據基金流量的方向與大小建構不同的投資組合,並以Fama & French(1992,1993)的三因子模型與Carhart(1997)的四因子模型作為績效評估的標準;後者以個別基金的淨流量扣除樣本內所有基金的平均淨流量為自變數,以個別基金的報酬率扣除樣本內所有基金的平均報酬率為依變數執行簡單迴歸分析,並計算beta>0及beta<0的平均值作為檢驗的標準。 實證結果顯示,若以整體基金為基礎,共同基金投資人不具有選擇基金的能力,即聰明錢效果不存在,其原因可能來在於投資人的申購決策。此外小型基金投資人在申購基金的決策並不聰明,大型基金投資人的贖回決策則是聰明的,但整體而言聰明錢效果於大型與小型基金上皆不存在。但若以個別基金為基礎,大型基金投資人具有選擇基金的能力,即聰明錢效果存在於大型基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