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經濟競爭,以及眾多跨行政界限的治理問題挑戰之下,單一行政轄區的治理體制已經顯露出其限制,而強調跨界資源整合運用與角色分工、合作的都市區域治理模式之重要性日益顯著。建立區域合作的夥伴關係,能促進資源優勢的共享與資源劣勢的互補,這種彈性的合作關係能使治理成效超越現行法制和行政區域的界限,能強化本身對全球化發展與環境變遷的調適能力。為因應區域發展的需要,政府應建立整合性及彈性化的行政組織架構,推動更有效率的整合機制,才能明確指導各單位在區域合作發展的功能分工。檢視過去的國土空間規劃與治理作為,可以發現部門建設計畫較缺乏區域合作的整體性規劃,齊頭式平等的預算及建設制度使地方政府缺少有彈性政策工具,以及政府預算及建設計畫未能有效結合區域發展等問題與限制,這些都是推動區域治理與合作需要克服的關鍵。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98年推動的「2030國土空間發展策略」,有別於過去之藍圖式規劃,而改採策略空間規劃的理念與程序,就關鍵性之國土空間發展課題,提出原則性、指導性之發展策略方向,並強調跨域、跨部門及多功能整合之發展與治理。此規劃內容揭示,未來的國土空間發展將特別著重於城市區域的整體性發展策略,而區域治理與合作的推動工作將特別著重於(1)區域合作及城鄉新夥伴之規劃建設機制;(2)公共建設財源合理分擔及整合運用;(3)推動區域合作發展規劃輔助弱勢地區發展等行動計畫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