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問題,目前已經成為大陸農村矛盾的焦點問題。實現農地私有,是解決農村問題唯一有效的途徑。中國大陸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土改,是農民對土地所有權的原始取得;隨後開展的合作化,是農民用私人所有的土地,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進行合夥經營;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則剝奪了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聯產承包責任制, 是農民要求地權的開始。時至今日,土地所有權已成為農村變革中無法回避的問題。本文主張明確農民的土地所有權,發給其土地券,土地券為所有權證書。通過土地券的形式實現所有權的分散化,然後通過土地券的流通,實現農地的自由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