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文獻證實,人死後微生物可進入血液中利用血糖發酵產生乙醇,導致血中乙醇濃度升高。造成未喝酒的人,法醫卻誤判生前飲酒,影響死者的權利甚大。相關的司法實例包括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97年保險上字第19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3年度保險字第9號等。故需要進行相關實驗,觀察死後血糖濃度和微生物發酵所產生乙醇濃度兩者間的關係。本研究選擇E. Coli為在體外血中進行發酵作用而產生乙醇的微生物,並進行兩次實驗,第一次實驗研究高血糖與所產生乙醇濃度的相互關係,實驗一分成三組,分別為正常血糖種菌組、高血糖種菌組、和正常血糖無種菌組(Negative control),高血糖組起始血糖濃度為1056 mg/dl。第二次實驗研究E. Coli在不同血糖濃度下所可能產生的乙醇含量。血糖濃度分為200mg/dl、300mg/dl、400mg/dl,共三組;每組四支樣品,其中三支種菌,剩下一支做為陰性對照組。每支試管含5ml全血並存放於室溫下,第一次實驗進行一個月,於第0、1、2、5、7、9、12、15、19、22、26、29天進行血糖和乙醇濃度的分析作業。第二次實驗進行兩個星期,於第0、1、2、3、4、5、7、9、11、13天進行血糖和乙醇濃度的分析作業。分析儀器使用頂空氣相層析儀及拜耳理易測血糖機進行分析並加以記錄。實驗一高血糖組於實驗開始第1天即產生平均51.16±3.54 mg/dl的乙醇,且於整個實驗中平均乙醇濃度均高於50 mg/dl;正常血糖種菌組第1天產生平均1.66±2.35 mg/dl的乙醇,整個實驗過程平均乙醇濃度最高為5.63 mg/dl;正常血糖無種菌組在整個實驗過程中未產生乙醇。實驗二結果血糖濃度200mg/dl組於第1天產生20.44±4.87 mg/dl的乙醇,300mg/dl組於第1天產生36.67±3.95 mg/dl的乙醇,400mg/dl組於第1天產生50.87±0.73 mg/dl的乙醇,整個實驗二過程中三組乙醇濃度大致維持一定,無明顯下降趨勢。從結果可推論E. Coli利用血中葡萄糖發酵產生乙醇的能力,隨起始血糖濃度越高而越強,且能夠產生超過濃度50 mg/dl的乙醇。現實狀況如死者為糖尿病病人,死後血中存在E. Coli,且未良好控制血糖的情況下有可能導致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