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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刑法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之研究——以虛遷戶籍投票行為之可罰性為中心

The Study on Criminal Conduct of Causing Incorrect Vote in Criminal Code §146 The discussion centered on Punishment for Voting by False Residential Registering

指導教授 : 黃榮堅

摘要


本文自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的立法沿革出發,並檢視最高法院近十年之相關判決,呈現實務上關於虛遷戶籍投票行為與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之適用爭議。本文並以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之保護法益為論述重點,將本罪保護法益定調於「人民主權」之實現。然而,僅僅是釐清本罪的保護法益,仍無法說明何以虛遷戶籍投票行為對於人民主權之實現具有危殆作用,而有施以刑罰之必要。因此,本文針對民主政治之公民身分進行概念分析,試圖借助於政治學上關於公民身分起源的探討,歸納出公民身分在民主政治體制下之實質內涵,在於「足夠的政治判斷能力」、「規範上的緊密關聯」與「政治上的歸屬關係」。 本文並以公民身分之實質內涵檢視現行選舉法制對於選舉人資格所設之要件限制,尤其是「居住期間」限制。並比較德國聯邦選舉法關於居住期間之規定,以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相關判決,以說明居住期間限制在規範上表徵的意義,並進一步討論「居住」的定義與認定方法。對比居住的概念內涵與戶籍登記的制度目的,澄清戶籍資料之於居住事實之認定至多只具有輔助性的證明功能,既不能取代實際的居住事實,也無法解釋為法律的擬制效果。 藉由釐清本罪保護法益、公民身分的實質內涵,以及選舉人法定要件的規範上意義,本文進一步探討對於虛遷戶籍投票行為之應刑罰性。最後,就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構成要件加以分析,並對照德國刑法相應之處罰規定,藉此論證修正前本罪的概括構成要件已足以適用於虛遷戶籍投票行為;非但沒有另外獨立創設構成要件的必要,新增訂第2項規定更可能反而造成適用上的困擾。

並列摘要


無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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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cksachen des Deutschen Bundestages
*Rechtsprechung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