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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西漢前期禮法思想的演變與發展

指導教授 : 林聰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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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依法家精神訂律,漢承秦制,對秦律多數承沿,而中國傳統法學由法家之律轉變為儒家之法的關鍵,正是儒法交鋒、禮法結合的西漢前期,本論文以此為時間軸,配合出土材料、歷史演變以及政治意識型態發展,探討中國法制禮法合流關鍵時期的演變。首章說明漢初統治困境,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問題,與承秦制度、反秦思潮之矛盾。二至六章則分別究論黃老、陸賈、叔孫通、賈誼、《淮南子》、董仲舒的禮法思想。從法思想的演變歷程來看,黃老道法思想承繼許多先秦法家之法的特點,陸賈談法大抵仍循先秦儒家談法的傳統路線,此時言法觀點,與先秦思想較接近。黃老禮思想強調實際政治的作用,叔孫通言禮主要還是「漢家禮儀」,陸賈談禮多是人道秩序在日常生活的最基本原則,此時所言之禮,都以實用、簡單、必要為主,力求適用漢初政治社會的情況。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生息後,西漢整體政治情勢、社會條件轉變,學者不再空泛地講理論性的法,也建構更富理想、內容完備的禮,他們將漢朝的政治需求、社會條件、禮教目的都考慮進去,賈誼要求依照禮教需求、結合強制力量「定經制」,《淮南子》則主張應從時間與空間深入思考禮、法本質,改變帝國統一的禮制、法制,他們的禮法思想,都漢帝國秩序的建立有關。董仲舒時,以儒學建構了一套德禮為主的治道觀,法為刑、為律、為權、為末的輔佐地位確定,其獨立性或理想性已不再重要,中國傳統法的地位與禮法關係從此定型。同時,董仲舒又統合儒家倫理秩序與現實政權需求,論述一套能夠兼合質文、統合前人主張的禮學。 不論是透過制禮辦法或決獄之事,一旦禮的思想透過三綱、經制、司法判決之類而宣達,其思想意涵所傳達的道德意識與社會價值等,將不斷隨著實踐行為「內化」成為個人信念的一部份。人們只要遵守某些日常之常理規則便能符合禮的精神,無須再有法律強制的規範,用刑罰強迫人們實踐禮數是等而下之的作法,這也成為漢儒對於禮法關係的共識。 經過這樣的發展,漢律儒家化、漢禮法制化的變化、交融大抵完成,漢經過董仲舒的春秋決獄後,禮學理論具備,司法實務也可以收攝在其禮法觀點中,於是法律與道德結合,「以禮入律」或是「引禮注律」更難區分,立法與復禮已是可以合二為一了。

關鍵字

西漢前期 禮法結合

參考文獻


王健文:《奉天承運—古代中國的「國家」概念及其正當性基礎》,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95.6。
王曉波:《道與法:法家思想和黃老哲學解析》,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07.5。
甘懷真:《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台北:喜馬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2004.2。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台北:商務印書館,1969.1。
徐復觀:《中國經學史的基礎》,台北:學生書局,1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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