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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元代家法中的女性角色:以《鄭氏規範》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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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洪金富 黃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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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元代家法中的女性角色:以《鄭氏規範》為例 摘要: 本文根據《鄭氏規範》出發,探討的主要議題有二:首先,分析《規範》對於男女成員的期望是如何落實到家庭事務之中,男女成員扮演的角色與分工的配置。並且,比較男女成員受到家法的拘束程度,探討給予成員拘束、要求的根本原因為何;其次,針對《規範》所關注的婦女議題,討論元代婦女的生活面貌,探討四個與女性生活切身相關的議題,分別為婦女與本家的關係、女性的生活空間、婦女的家庭角色、女性與生育,嘗試建構元代婦女的生活面貌,以期豐富元代社會史的內涵。 本文顯示:其一,義門鄭氏在元代中期受到士人、政府肯定,成為名望的宗族後,其家法《規範》因而受到時人注目。《規範》的成型是自元中期至明初,經過三次的修訂,成為現今所見的版本;得到時人的肯定、讚許,在各地廣為流傳,因此具有反映元人觀念的代表性;其二,經由分析《規範》發現元代宗族仍依循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賦予成員不同的期待,認為男性須成為家庭與外聯繫的重要角色,女性則著重於在家內的位置與功能;此種概念同樣實踐在家務管理、教育方式、與鄰里來往的事務分工和選擇成員婚姻對象的標準之上;其三,在婦女與本家的關係方面,雖然在禮法上諸多限制,但現實生活中女性與本家往來頻繁,財務也出現相互協助的現象。元代女性的生活空間方面,同樣受到禮法約束。然而,不難發現婦女出遊在當時是屬普遍性的日常活動,即便不出外,依然有與外界保有聯繫的方式。在婦女角色方面,禮法、家規賦予婦女重要的道德角色,現實生活裡,身為主婦的女性,卻經常要負擔相夫教子、維繫家族的重要職責。最後,生育方面受注目的問題有二:乳母的任用與不舉子。元代士人以道德觀點反對任用乳母,但是她們依然是有其必要性。不舉子的問題在元代同樣受到重視,亦顯示出當時對人口控制的重視。

關鍵字

家法 婦女角色 鄭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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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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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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