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民教育的實踐,首先必須對公民概念有基礎的認知。所以本文首先澄清了西方公民概念的兩大傳統─「自由多元」與「同質民主」兩種公民的不同,並分析二者產生的背景、歷史機緣,及其對當代公民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影響。 其次,公民教育必須有一套可堪檢驗的學科標準,用以確定其性質、內容與目的,並就其理論及背後的預設作全面的探討,俾使公民教育工作者得以在清楚的架構上,進行自我考察,或與其他學科對話,以檢討自我、豐富自我、並分享視野。所以本文接著分析了我國傳統的「人學」與「民論」,並指出其不足;同時回顧西方公民教育在理論與實踐上的論爭與發展,以及我國公民教育面臨的難題,希望在此基礎上促成本土公民學的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