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之際道教判教理論是在吸收佛教判教理論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對於實現生命解放的根本性轉變的不同理論,逐漸形成了大乘道教和小乘道教的判教理論,在此基礎上區分了早期道教和逐漸成熟的隋唐道教理論,並完善了作為社會化宗教的社會使命和擔當。不同於早期道教的生命實現理論與實踐方法,大乘道教專注於從內外兩個層面闡釋自身理論,對內以追求精神超越為目標實現生命的解放,對外則以對全體社會成員的救贖作為根本使命,最終實現對有限性的生命本身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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