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放射性廢棄物產生之游離輻射對於人體健康具有危害性,須經過長時間衰變以降低其放射性活度,因此需將其安置於適當場所與人類生活環境隔絕,目前世界各國皆採用整合了工程屏障與天然屏障的「多重屏障」概念進行處置。由於工程設施可能隨著時間而逐漸喪失其幼纂A適當的地質環境可以長期遲滯放射性核種傳輸,因此各國在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選址過程中,皆以尋找適合的自然環境為優先考量。 本研究參照國際原子能總署、法國、美國及德國之法規及研究,並考量我國過去進行場址評選之依據,嘗試將其應用在我國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評選概念中。場址之地質環境主要依據為重大地質災變及水文地質特性,次要依據則包含水化學作用、地體穩定性、稀釋作用、工程地質特性、自然資源及過去人類活動。 地下水是放射性核種傳輸至人類生活環境最主要的媒介,本研究考慮母岩特性對放射性活度通量的影響,並試算核種藉由平流、吸附作用及衰變作用的傳輸。結果指出若母岩中地下水流速小於10-6 cm/s,則半衰期小於30年之放射性核種傳輸至距離處置場址500m處,其活度將衰減至1/1000以下。影響母岩中地下水流速的水力傳導係數、有效孔隙率及水力坡降,對於任何放射性核種傳輸皆可發揮阻滯幼纂A且水力傳導係數及水力坡降更決定了核種活度的通量。但是母岩吸附放射性核種的作用則具有選擇性,部分核種極不易為任何母岩所吸附。對於活度較高之長半衰期核種,需要更長的時間使其活度衰減,因此較宜採取深地層處置方式,利用地質屏障以延長放射性核種傳輸至人類生活環境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