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司法院統計,婚姻暴力案件佔了家庭暴力案件總數九成,足見婚姻暴力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台北市家暴中心的統計,婚暴案件中受害者為婦女的比例高達98%,可見台灣婚姻暴力加害人多為男性。而加害人實為婚暴案件之肇始者,但法院強制加害人治療、輔導的判例卻只佔核發保護令件數比率之1.7%,顯見國內對於婚暴加害人的研究及處置顯然還不夠重視。 故本研究主要目的,是企圖去瞭解台灣婚姻暴力事件之脈絡;從男性加害人對婚姻暴力行為的說法出發,佐以脈絡性視野整理出婚暴事件的歷程發展,從中瞭解形成婚暴行為的脈絡,並探討社會文化、性別因素在婚姻暴力的事件中有什麼樣的影響。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針對婚暴男性加害人進行深入訪談,以訪談內容作為主要的分析資料;訪談對象共六人。 研究結果發現婚姻暴力的歷程,包括有1.婚姻衝突期:是由於僵化的性別概念造成不當的婚姻角色期待,而引發衝突;2.暴力爆發期:加害人的家庭地位或自尊受到挑戰,故產生暴力行為企圖挽回自尊;3.平靜期:暴力暫時停歇,但衝突並未解決,所以通常此三階段會重複循環。 另外當司法強制力介入家庭系統,加害人會覺得司法不該介入,且認為自己並非犯罪,妻子才應該負起責任。 此外男性加害人會合理化、淡化、否認、外射自己的暴力行為,而將錯誤歸咎於女性受害者。而社會系統無法對加害人形成遏阻作用,也是婚暴形成的原因之一,娘家及婆家的態度尤其是關鍵。 「性別」因素顯然在婚姻暴力行為中佔了重要的地位,藉由男性加害人重現兩性社會結構的差異,以便對國內婚姻暴力防治工作及加害人處遇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