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是一種人際互動中所產生的問題,並多以青少年為闡述對象,我國近期對於校園欺凌問題有相當程度的重視,不只是因欺凌行為對於加害或被害者所造成的影響,對於整體的教育環境亦會產生衝擊。目前對於欺凌行為的研究多以一般青少年為主,透過對在學學生的研究探究欺凌相關的成因、影響等,然有更多問題的犯罪少年卻甚少有研究討論,因此本研究以矯正學校內的收容少年為研究對象,探討其進入矯正學校前的欺凌經驗與偏差行為,並進一步驗證欺凌經驗對於偏差行為的影響。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以我國目前已成立的兩所矯正學校「明陽中學」及「誠正中學」內的犯罪少年為研究對象,探討其進入矯正學校前國小及國中階段的欺凌經驗與偏差行為,本研究共回收426份問卷, 剔除無效問卷後,有效問卷共395份進行研究分析。 研究結果顯示犯罪少年在欺凌經驗中多為加害者的角色,在國小時期為欺凌加害者佔整體樣本29.4%、欺凌被害者則為8.4%,而隨著階段的改變與成長,犯罪少年到國中階段,其欺凌加害的角色比率提升至43.5%,欺凌被害者降至6.6%。另外,不同犯罪類型之受試者在欺凌經驗與偏差行為上亦有所差異,整體而言,不同犯罪類型在欺凌加害行為與偏差行為達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可發現犯「搶盜、搶奪、擄人勒索罪」之少年無論在國小或國中階段其欺凌加害行為皆顯著的高於犯「妨害性自主罪」之少年;犯「傷害罪」少年在國小階段之偏差行為顯著的高於犯其他罪之少年。而國小與國中階段之欺凌經驗、偏差行為均具顯著相關,並得出早期的偏差行為與欺凌加害行為能有效的解釋偏差行為,顯示欺凌行為對於後續偏差行為的產生具有一定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