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是指男性被閹割後失去性能力,被用來侍奉皇帝及皇族成員的職稱。隨著中國政治制度的發展,宦官也逐漸地和政治制度相融合,直到清朝為止,宦官的權勢也隨著不同時期的制度有著不同的發展,其中以東漢、唐代與明代時宦官影響力達到了巔峰。相對來說,明代宦官比之前朝,對政治的滲透更強更徹底,但明代宦官並不如漢唐時期的宦官具有廢立皇帝與皇儲的權力。明代的宦官能讓文武百官為之折腰屈服,但始終無法觸及到皇權的威嚴。 鎮守中官制度發展至正德時期,依據鎮守地區與職權可將鎮守中官分為三種類型:守備型、軍事型、民政型。正德初年,中官劉瑾掌權,藉由權勢之便,給鎮守中官大開方便之門,除了讓鎮守中官得以干預刑名之事,又放權讓鎮守中官挾其勢彈劾與己不合的官員。一連串的舉動讓鎮守中官的權力從明初至正德年間達到最高峰。 鎮守中官在明代有著深遠的影響,但卻不被史料所承認,即使鎮守中官有著明確的制度和影響力,史料中依舊不將鎮守中官作為一個職官單獨記載,不僅《明實錄》未將鎮守中官的變化收錄其中,連清代修纂的《明史》也僅是把鎮守中官當作在外內官。鎮守中官在形式上的確是在外內官,但其與地方有著緊密的關係,干涉或介入的職權也廣泛分布於各個領域中,遠超過地方有司單獨掌握的職能。 鎮守中官的存在給明代的影響有正面也有負面,每個時間段的鎮守中官都有著不同的影響,研究鎮守中官,可以為研究明代地方政治、經濟與文化等提供新的視角,有著極為重要的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