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政治社會的走向,經過「識時務」的儒生們不斷的改造,直到武帝時代,董仲舒出而成儒家一統思想。而西漢儒學地位的上升,從根本上說,乃由於儒家思想的基本主張比較適應當時的社會需要,但是醇儒的儒家思想,似乎不甚適合武帝大有為政策的要求。董仲舒攜其天人論而化之之體系,與夫通經致用,因應變化之治術,使武帝之事功有所依據,以致儒學得以定於一尊。董仲舒的政治思想雖有相當成份的法家思想,但他在理論上表現其對刑德之不可偏廢的態度,及在事實上以春秋決獄,實是將儒家的經義應用於法律的第一人。其以儒為體,以法為用,正是真正溝通德治法治,融會儒法兩家思想於一的實行家。致而,董仲舒儒學的新形態不僅開創漢朝大統的局面,更造成我國歷史上最光輝燦爛的一頁。惟董仲舒將國君神祕化的「君權」理論,從本質上卻導致了儒家學說現實意義的嚴重削弱,使儒學一步一步滑入讖緯迷信的泥坑。 為明其漢代禮法思想的奠立,本文試就其董仲舒等公羊學者的理論形成,分以「奉天法古,為漢制法」及「陽儒陰法,建立規制」,以說明其有利於漢武帝的大有為政策之處;再就其「緣儒飾法,禮法並施」之勢,以說明儒學獨尊後的一切作為,藉以論其西漢禮法思想合流的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