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六個部份:第一部份緒論,第二部份正義論的結論與目的及其探討的主題,第三部份正義原則的建機及訂立,第四部份正義原則的意涵,第五部份正義論的修正與發展,第六部份結論。 一、在緒論中,述及「正義」是人類文明社會夢寐以求的理想,在西方政治哲學史上,早在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的著作中,便有許多深刻的剖析。當前我國社會中,正處處瀰漫著社會正反的呼聲,那何謂「正義」?其主題是什麼?此為本文所欲深入探討的主題。 二、羅爾斯著作正義論的主要目的,在於企圖為現行的民主社會建構一個合理的正義原則,作為社會基本結構的規範,以替代功利主義。 三、在正義原則的建構中,羅爾斯提出「原初情境」與「無知之幕」的假定,促使人們能夠立於平等的基礎上考慮問題,作選擇,從而滿足了達成正義分配原則的先決條件。 四、然後依據假定,試圖建講一為人人所能同意的正義兩原則,第一,平等自由權原則。第二,社會及經濟的不平等必須滿足下列二項條件:即(一)差異原則。(二)公平的機會平等原則。 五、羅爾斯從一九八○年以來,出版了一系列的論文,這些論文都是吸收了很多批評之後所作出的封他原先理論的修正。 六、對羅爾斯的理論作整件的概括論述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