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與契約責任為民事責任兩大核心,其二者間之法律適用關係,涉及民事責任體系的基本價值判斷與利益衡量,為民事法學自古以來永遠的課題。學說上歷經長期討論,始終呈現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之情形;實務上就此問題所表示之見解雖不計其數,惟仍呈渾沌不明、紛亂雜陳之現象。本文擬探究此二責任體系在我國實務80 餘年來之變遷與發展,及逐漸樹立之法律適用原則,並以醫療事件一則,說明此兩種責任在具體案件中實際運作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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