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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資料開放(Open Data)自101年11月經行政院院會決議推動,除建構於促進透明,參與和合作的民主治理面向外,亦希冀支持推動政府資訊創新應用的發展,本文從推動資料開放有成的幾個國家中,觀察其政策引領之脈絡,並就相關法律建構環境予以分析,期以提供我國面對資料開放以來的諸多法律爭議與法制環境整備之建議。包括與資料開放有關之政府資訊公開法,政府資訊授權規範、個人資料之保護等。為避免後續推動之障礙,本文建議應提供資料開放之詳盡指引、多樣性的授權模式與規範、資料開放存取介面之服務層級協議、資料釋出後的風險評估及退場機制。未來推動之方向除考量制訂專法模式外,或可於現行的政府資訊公開架構下,建立費用與責任相關規範,以形成資料開放之良善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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