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國內近來多起企業財務危機事件,交叉持股的手段是企業內部人士用來挪用資金、掏空資產的主要工具之一,而證期會去年底所研擬的「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主要就是為了明確規範企業間的交叉持股行為。然而,要求轉投資架構龐雜的企業要在短期間內編製出關係企業的三書表實為不易,證期會為此也適時的作出修改的措施。不過,對於企業間的不當交易行為,除了從法制面防範之外,也應從企業的體制面作修改,以達到治標更治本的成效。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