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展示照明而言,商業展示及博物館展示在手法及形態上大約相同,但目的不一。商業展示以展品行銷為其主要訴求,而美術館則以鑑賞為主流,博物館就較偏重於觀察、調查及研究。博物館展示對於照明上的要求,與一般商業展示的燈光設計最大的不同點,主要是安全上的考量,其目的在使展品能夠清楚、真實並完整的傳達原色,也就是所謂的「演色性」訴求,對於照度、色溫等所產生的「光害」,亦相當注重其防護措施。本文先就展示與照明的關係加以說明,並分析照明手法之不同點,同時就其對博物館展示所產生的影響因素做進一步分析,提出照明對展場環境、觀眾在參觀與心理上,所造成不良影響及其重要因素等問題,並將此列入未來臺灣博物館在展示照明設計發展上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