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岸重啟談判後,歷次的江陳會談判重點多圍繞在與主權爭議較無關的經貿問題,惟獨在2009年4月所簽署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涉及與主權有關的刑事司法權。此協議簽署後,雙方請求司法互助案件已高達七千多件,已看出協議的成效,但檢視此協議成效,是否僅憑數量?本文即以關於組織犯罪者的遣返為此問題的探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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