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中央政府體制在行憲後屢有變更,而總統、閣揆與國會三角互動的基本架構也隨之變革。憲政體制從憲法原文的修正式內閣制,到動員戡亂時期的超級總統制,再到增修條文的數次變動,直至九七修憲時確立了半總統制,而其藍本是取法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究竟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的半總統制移植到台灣後有什麼規範與運作上的異同?為何我國在九七修憲時在制度抉擇時要取法法國半總統制?台灣的九七體制對於總統、閣揆與國會的三角關係之規範有何特色?在在值得吾人深思。 2000年政黨輪替是台灣政黨政治上的大事,是台灣在民主化過程中的里程碑。在政黨制度方面,也擺脫一黨獨大的局面。在政黨輪替後,依不同閣揆在位的時期來看,共出現陳唐體制、陳張體制、陳游體制、陳謝體制以及目前的陳蘇體制等五個時期,除了目前的陳蘇體制外,前面四個時期中總統、行政院長與立法院的三角關係實際運作,與九七體制的憲法規範,是否有落差?而其中我國在政黨輪替後少數政府的成因,政黨政治與政黨生態的變化,以及2005年我國已經有的第七次修憲,對於前述三角關係又產生何牽引?值得我們研究並做出分析與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