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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自由」的再詮釋:格林思想及其時代

The Reinterpretation of ‘Freedom’: T. H. Green’s Thought and His Age

指導教授 : 楊肅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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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格林唯心論思想的內涵及其與十九世紀晚期英國自由主義轉型間的關連。本研究指出,格林唯心論思想與其時代背景密切相關,由此方能理解格林思想的意義。格林所以將德國唯心論思想引入英國自由主義傳統,乃基於明確的問題意識,欲解決古典自由主義與科學思潮所導致的個人-集體、信仰-理性間的矛盾。由是觀之,格林唯心論的使命就在於「調和個人與集體的衝突」,以及「為信仰賦予理性基礎」。本文論證,格林所提出的「自我意識源於永恆意識」、「追求共同良善即自我實現」、「真正自由的方向性與社會性」等哲學觀點皆本於同樣的問題意識;一方面,格林否定上帝的「超越性」,主張上帝的「內在性」與可理解性,另方面,格林強調個人與社會的整體性,認為只有以社會良善為目的,個人才可以實現生命目的。 基於同樣的理念,格林的政治思想著重於個人權利與國家角色的重新詮釋。首先,格林駁斥自然權利論,認為權利並非「天賦」,而是來自於社會的共識。權利作為一種行動自由的正當訴求,其正當性基礎來自於對共同良善的促進。其次,就國家角色而言,其目的亦在於追求社會的共同良善與公民的自我實現。因此,國家與個人並非對立,而有一致的道德目的。具體上,國家的功能不僅在維持權利體系的運作,亦應促進一個有助道德發展的環境。本文指出,基於對「真正自由」的詮釋與國家道德角色的肯定,格林論證了國家限制人民自由、進行強制性干預的正當性基礎。正是在此基礎上,格林極力訴求國家進行「積極性社會改革」,不論在國民教育政策的推動或對契約自由原則的限制上,格林都要求國家承擔更積極的角色。 而就格林思想與自由主義轉型之關聯而言,本文指出,英國自由主義回應時代需求的取徑與格林唯心論思想息息相關。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與格林思想一致的特徵是對於社會改革的強調。然而,兩者更為深刻的關聯應從「自由主義傳統的重新詮釋」此一脈絡加以理解。本文認為,正是由於新自由主義者採納了格林的詮釋取徑,使前者傾向集體主義的政治主張能在自由主義的傳統中予以表述。具體上,在個人與集體的和諧關係、積極自由觀與對私有財產制的詮釋上,新自由主義的立場皆與格林的唯心論觀點一脈相承──試圖將集體主義政策的訴求,建立在捍衛個人基本價值的基礎上。基於上述,本文肯定,格林協調個人與集體關係及重振信仰與道德的嘗試,確實影響了新自由主義意識型態的形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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