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遷台之後,以維護社會安全及促進經濟發展優先,政府在威權時代對於社會福利以救濟為主。 1970年代二次石油危機造成國家經濟支出過高,及政府正當性危機,各國均開始提倡民營化,主張引入非政府部門的力量來補足或替代政府的角色。臺北市政府在1985年委託民間單位經營「臺北市博愛發展中心」,是全國首創公設民營機構。 本研究以臺北市政府公設民營機構為對象,發現在威權時代中央政府強力掌控下,官派市長只能依照中央政策執行,開設公設民營機構數量甚少,且以立案較久或高度專業性之團體為合作對象;1987年解嚴進入民主轉型及1994年開放直轄市長民選,民間團體積極倡議福利議題,並與政治人物合作,臺北市政府開設公設民營機構類型與市長承諾競選政見相關,能夠接受政府委託公設民營機構的民間團體,除了早期已經參與者或專業考量外,政黨關係也是影響因素。但在政府採購法公佈施行後,委託程序均需公開透明,執政者較不容易只找親近團體合作;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及簽署「政府採購協定」之後,開放外國廠商參與競標,將可使政黨因素不再明顯,公設民營機構的政策更公開透明及具競爭力,回到服務的專業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