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就各國有關動物保護法律作一整體之討論。先從動物保護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概念之區辨出發,接著分析人類制定法律保護動物之理由、保護之動物種類,以及動物保護法制定之歷史乃至於到目前為止之變遷過程。有鑑於國內關於動物保護法之專門著述不豐,本文將以相當篇幅介紹各國法制以及有關動物保護之世界性文件。此外,本文尚引述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以及美國最高法院各一則有關動物保護之判決,作為動物保護與人民基本權利間衝突問題之範例;另外,在動物保護運動中的不同路線之間之差異以及相互間之論爭,本文亦將作一介紹,並引Tom Regan以及Gary L. Francione的理論,一窺動物權實現的可能性。 最後再回到台灣,檢視在比較法上屬於相當晚近的我國動物保護法。2007年正值我國動物保護法修法呼聲高漲之時,不僅有眾多全盤修正草案以及研究計畫在進行中,立法院也已在2007年年中以及年底先後通過局部修法條文。雖然台灣與歐美等國社會文化有差異,法律不必然能完全照章適用,然而台灣動物保護法若能參考國外立法例藉此機會作一通盤之修正,將大大有助於國內動物保護水準之提升,也有利於台灣之國際形象。因此本文就舊法為人詬病之處、新法修訂之重點,乃至於台灣動物保護法仍有待改進完善之處,作一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