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體系為研究主體,並與中華民國(簡稱臺灣)相關制度作對比式比較研究。在進入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體系研究之前,先就其政府體制與行政體系大要、公務員制度的沿革與發展、現行公務員制度的架構及特點、人事管理機構的體系與職能,以及公務員法規範體系建構狀況等事項概略敘述,俾能對其公務員制度形成的背景因素有一基本瞭解。尤其是大陸已於2005年4月27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並將於2006年1月1日起替代現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實施,則兩個前後公務員基準法規有何主要差異,涉及大陸公務員制度未來之政策規劃與發展趨向,均有一併瞭解之必要。 本研究除從法制面研究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制度外,並據以作兩岸相關制度比較,俾為提出改進建議之基礎。在考試制度方面,分就大陸公務員考試原則、考試種類、應考條件、考試方式、考試程序、考試內容及考試機關等七項進行研究。在任用制度方面,擬採廣義的任用為研究範圍,並分就大陸公務員任用原則、職務任免與資格條件、任用方式與官制架構、任免權限、任用限制與迴避、交流、晉升職務與降職等七項進行研究。 本研究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則在進入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體系之主要研究前,先對大陸國家行政體制及公務員制度分節作一概述。第三章及第四章為本研究主要研究部分。其中均先敘述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項目之內容,第二項則先表列兩岸有關考試及任用之規定要點,繼之作兩岸相關規定之比較,第三項則依據第二項之比較結果進行評述,第四項為小結,包括兩岸比較評述的歸納,以及提出可供兩岸相互參酌的思維。第五章為結論,係將本文在第三章及第四章有關大陸公務員考試及任用體系之研究中,除於各章節之末所提兩岸可相互參酌的思維外,就與大陸有關部分,提出一些大陸目前公務員考試及任用的整體性問題,以及與公務員考試與任用有關的重要個別性問題,略述本研究所見,以供有意者審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