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近年來爭議不斷,諸如:台大校長候選人與遴選委員同為公司董事、校長資格不符教育人員條例…等。在過去的研究中,關於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直接相關研究相當少,然而國立大學是人才培育的搖籃,大學校長對內能分配國家給予的資源、影響大學校務發展,對外則具有高度社會影響力。如何選出優良的國立大學校長,實為當務之急。 故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方式,先瞭解我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變化,再勾勒國立大學校長遴選之流程,接著分析國立大學長遴選制度所面臨的問題,包括: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相關程序訂定權限、同意權行使、迴避規定、國家監督,以及國立大學校長任用資格。 本研究之結論認為遴選委員會之權限不得超越校務會議,同意權行使為校長正當性來源之一,現行大學校長任用資格規範完備,迴避規範問題應分為資訊揭露問題與法規適用問題分別討論,以及教育部得監督大學遴選校長。最後本研究建議,應設計一套完整的同意權行使制度、訂定因校制宜校長遴選辦法、健全遴選委員會之功能,來強化及改善我國現行大學校長遴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