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電信市場上,由行政機關或授權單一業者經營,全球性電信自由化的浪潮和資訊科技的進步,都帶領著全球電信產業轉變的潮流。我國政府對於我國電信市場的管制,自1987年電信終端設備自有化起,到即將開放民間經營各項固定通信網路,亦是與先進國家一般朝逐漸鬆綁的方向邁進。不過政策走向上雖有逐漸為因應電信自由化,朝向解除各項管制交由市場自由競爭發展的趨勢,但對於部分產值較大的電信事業經營執照,政府仍採取嚴格控制的管理措施,市場自由競爭與嚴格控管的角力結果,使得我國電信政策方案的變動時有所聞。 以固定通信網路執照發放為例,由最初行政院版本中僅擬定開放時程但未確定開放家數,而後受電信總局委託產、官、學界共同組成之『固網規劃小組』所提出的建議和各界自行依本身規劃所草擬的政策建議,到由交通部長依電信總局呈報政策建議後所做出裁示,姑且不論各個方案的優劣,但主管機關於短時間內提出的許多不同的版本,這不但突顯了政府制定此類政策時,政策規劃的粗糙和理論性的不足,更可能直接影響到後續對『平等接續』、『普及服務』等政策方案規劃時的原則、依據。在由政府負擔領航社會責任的今天,如何制定出具前膽性且能引領大眾航向的政策,未來乃是現代政府的首要任務,嚴謹且完善的政策規劃正是達成任務的關鍵。 為克服這樣的難題,本研究即擬由管制政策的歷史、管制中的核心議題:效率、公平性、外部性等三議題所衍生出的判準(criteria)進行深入的探討,並由『整體社會中包涵固定通信網路市場』的角度進行觀察,在效率變項上本研究以社會環境與整體固網產業之互動中的『資訊科技對固網或電信產業之衝擊』、『資訊、電信與傳播的匯流』、『寬頻網路的建設』、『外商的投入』和電信市場整體狀態的效率考量中的『市場競爭部分的效率考量』、『市場經營者投資報酬收益之考量』等判準進行分析;在公平變項上本研究以整體社會環境的公平性考量和經營固定通信網路市場業者間的公平性中的『市場內競爭關係』、『跨業經營』等判準進行分析;在外部性變項上本研究以『因鋪設管線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和『不同的電信營運網路互相連結所產生的外部效益』等判準進行分析出發,探討資訊科技的快速進展和電信自由化對建立我國固定通信網路開放機制的影響,並發展(或建構)定式通信網路開放政策的基礎架構(framework),同時藉此架構對現有各類方案進行分析,且由此一領域的專家學者就此一架構中的各個判準表達其專業意見,期以對制定固定通信網路開放機制等相關政策提出可依循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