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世界政經局勢潮流,各國皆積極推動行政改革,創設行政組織新型態,期以提昇政府治理之效能與效率。緣此,我國行政院於民國91年提出「行政法人」概念,朝向精簡組織體制發展,納入企業管理精神,希冀強化國家整體競爭力。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簡稱兩廳院)鑑於長久懸以未決之定位問題,積極推動改制,終至93年1月完成立法程序,同年3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成為我國第一個亦是目前唯一完成法制化之行政法人機關。此一行政法人組織之制定,參酌自英、日等國之制度與運作經驗,然因國內各界對「行政法人」定義未有共識,對此制度至今仍有諸多質疑與批評。身為國內第一個行政法人組織且已改制屆滿四年餘之兩廳院,其所推動之行政組織變革,可視為政策學習之過程,而其營運績效更為國內公立表演藝術機構未來能否繼續推動法人化之重要指標。 本文試探討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行政法人化前後角色功能之轉變;以及實施「法人化」運作之成效、適切性與所衍生之新問題,延伸試析其對相關機構爾後再實施行政法人制度之衝擊、連動影響及可行性,藉以提供國內文化機構及相關單位研擬組織轉型改制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