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29.67.26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科技決策作為一種專家統治的領域,頻譜分配為科技決策的一個重要例示。先前研究之理論可分為頻譜授權之政府核配頻譜制度、允許頻譜自由交易之頻譜財產權制度、及將頻譜自身視為共有財的設備系統市場制度,其論戰因具備高度專業性,而使得公眾長久以來被排除於外。 但近用無線頻譜,一直是無線科技發展的基礎需求,也是公民行使其言論自由之基礎。縱使頻譜分配制度艱澀難解,亦不應以之作為排除公眾言說之理由。同時,前述頻譜分配理論雖高舉不同的價值與邏輯,但對於公共利益之追索及尋覓卻是一致的。於是本文提出以公民參與過程作為正當化頻譜分配制度之進路-頻譜分配政策因具有濃厚的公共利益色彩,其決策過程必須踐行公民參與之機制;同時,合理而良善的頻譜分配結果,亦得以促成廣泛的公民參與回饋。 本文自頻譜分配理論之流變為始,比較美英台三國之頻譜分配現況及有關公民參與之制度,並釐清公民社會及公共領域與公共利益之價值決定間之交互關係。最終,自憲法層次的媒體近用權、法規命令決策過程之修正、及頻譜規劃、核發、及其監督之政策建議,演繹公民參與下WiMAX頻譜核發制度。

參考文獻


丁仁方,「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相互建構-日本與台灣近年組織性公民社會發展之比較」,台灣民主季刊,4卷2期,2007,頁1-31。
王冠棋,「『科技治理』之形成、變遷及路徑:台灣的經驗,1979-1999」,資訊社會研究,14期,2008,頁261-289。
尤英夫,「論接近使用媒體權」,法令月刊,51卷6期,1990,頁12-18。
江嘉琪,「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法令月刊,57卷6期,2006,頁27-36。
林子倫,「書評:審議式民主及其超越,約翰卓瑞克(Deliberative Democracy: Liberals, Critics, Contestations),by John S. Dryzek」,台灣民主季刊,第1期第4卷,2004,頁181-184。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