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保健食品」在台灣蔚為風行,但在這「新興食品」風行的同時,保健食品也引發許多爭議。保健食品在法令規定與販售上雖名為「食品」,但卻十分強調「科學」驗證與萃取,注重每日攝取量與時間,在廣告宣傳也可見似藥品功效或「療效」的強調與暗示。保健食品「似藥又似食品」的曖昧性便是其爭議來源,並產生政府與民眾認知差距/衝突。 本研究的核心問題便在解決保健食品在台灣所引發的爭議源由,政府、業者、科學家如何形塑環繞在保健食品的各類商品知識,並呈現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實踐。1970年代末整體社會經濟環境改善後,伴隨疾病型態改變,加以直銷引入等諸多條件配合之下,才逐步開啟保健食品消費熱潮。「保健食品」範疇的出現,同時顯現在「物」的意義變遷上,例如維生素與綠藻的意義變遷。傳統養生以及醫食同源觀念也發揮其作用,作為消費者接受理由與選擇依據。但保健食品本質仍為西方醫療科學概念「營養科學」知識體系下的產物,並牽涉到保健食品相關知識、技術與論述如何被型塑與設計的過程。 在日常生活實踐方面,消費者並非只是政府機構與科學家透過報章雜誌所呈現「不理性」的他者形象。政府機關與民間認知與實踐產生極大的分歧,可由以下方面探討:(一)來自於政府所秉持西方醫療體制的「藥品/食物」標準,與民間多重療養方式不同。(二)政府對於政治經濟變遷與個人生命經驗、知識背景、社會位置的忽略。(三)風險論述的介入。(四)對於醫生的懷疑與醫病關係的不對等。 保健食品作為現代工商業社會,在短時間攝取「足量且正確」營養素的首選,不但隱喻了當代工商業社會「經濟理性」價值觀,更顯示出官方(西醫體制)與民間(民俗療法)之間溝通的代溝所在,與一種用以保障個人身心健康的心靈契約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