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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論定暫時狀態處分於專利侵害救濟中之應用

The Study of Preliminary Injunction in Patent Infringement Cases

指導教授 : 范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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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於此知識經濟掛帥之今日,智慧財產權儼已成為企業競爭之關鍵,其中又以高經濟價值之專利權尤其重要,又專利權人常以專利訴訟搭配定暫時狀態處分作為限制競爭之工具,而定暫時狀態處分因具經濟、迅速等優點,現已取代專利訴訟之地位而成為商業競爭之主要戰場。 我國定暫時狀態處分規範於民事訴訟法,而於2008年施行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對於智慧財產案件之定暫時狀態處分構建更為完備的制度,譬如改採實質審理以及提供相對人較周全之程序保障等,然仍尚有些許缺失及衍生問題,諸如定暫時狀態處分要件之判斷欠缺具體明確之標準,以及定暫時狀態處分審理本案化所導致審理程序趨於冗長、相同爭點重複審理之弊等。 對此,本文將以美國初步禁制令制度作為我國法制之參考,並運用民事訴訟法之理論及制度以解決審理本案化所生之問題,包括活用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以及爭點整理程序,希冀盡可能顧及當事人之程序利益,並善用緊急處置制度予以調和,以舒緩聲請人權利無法即時救濟之困境,另可援用爭點效理論之概念,以處理相同爭點重複審理之問題,使紛爭得以一次解決,俾免浪費司法資源且無謂增加當事人勞力、時間、費用之負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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