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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國際私法上夫妻財產制選法規則之研究

Marital Property In Conflict Of Laws

指導教授 : 蔡晶瑩

摘要


【摘要】 國際私法之立法目的在於為涉外案件建立一套選法規則,法院受理涉外案件最重要、亦最複雜者即準據法之選擇,系爭案件究應以何國法律為依據,成為法官具體審酌案件之前提要件,並可能因準據法選擇之異同產生不同之判決結果,強烈影響涉外案件當事人之權益。在世界全球化的強烈影響下,各國人民跨領域之商務經濟、人際交往互動更為頻繁,涉外案件因此大量增加,國際私法的作用更顯重要。身分關係可謂係社會連結之基礎,故於國際涉外事件中亦為一大課題。隨著時代進步,保障男女平權之思想下,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財產,不應毫無區別、概括式的專屬於一方,因此產生夫妻財產分配之法律制度,藉以在婚姻關係不再維持時,公平合理的分配財產。國際往來交流發達,連帶伴隨國際婚姻之增加,如何確認涉外婚姻夫妻之財產關係成為涉外身分案件之爭點。惟身分關係深受各國社會習慣、民族風俗、或宗教信仰不同而影響,故各國就其規範相形而異;有關夫妻財產制之實體法規定亦大不相同。當一對夫妻婚姻關係不再存續,如何分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財產,即產生究應適用何國之夫妻財產制規範之問題。尤其在各國夫妻財產制規範不盡相同之情況下,選法規則對於當事人影響甚深,如何決定準據法格外重要。 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係目前我國法院處理國際私法案件之準則,但自頒布施行至今未曾經過修正,是否仍可因應龐大複雜之涉外案件不無疑問。尤其國際私法案件大多具跨領域、反映社會狀態之特徵,更應配合時代進步修正相關規範,以期涉外法律關係之適用法律更為合理。大陸法系國家大多採取硬性選法之方式,將選法規則成文法化,法院審理直接依據該規定選擇適用準據法,可達訴訟經濟,明確之選法規則能使當事人預期判決結果。英、美兩國向來強調彈性適用法規,較能符合涉外案件之實際情況,避免硬性選法下所可能產生之漏洞。兩種法系之互動下,影響近年來國際私法之立法變革。 夫妻財產制係婚姻關係中對雙方當事人評價之具體表現,性質兼具身分及財產之複雜性,本文希望藉由研究本國與英美國際私法就此範疇所設之規定,比較分析各項優缺點,提出個人對於未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立法建議。

並列摘要


[Abstract] The legal systems of countries on all the world are not possibly exactly the same. Problems occur because of the law conflicts of two separate regimes on one event. The attitude about marriage effects the obligations in marital property. In the mobile world, married couples may be different nationality or come from two area, an event about the spouses’ property occur. Conflict of laws, or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s, in marital property are the rules for these events about choosing laws.

並列關鍵字

marital property conflict of laws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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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張文伃(2015)。屬人法衝突─適用族群慣習為準據法之理論與實踐〔碩士論文,國立清華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16-0312201510292149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