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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死刑存廢不同面向之探討

指導教授 : 柯耀程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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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論文摘要 壹、論文架構簡述 本論文共計分七個章節,第一章以為何選擇這個題目作出發點,首先是民意大部分皆贊同死刑制度,此與國際間廢除死刑的聲浪有太大的落差,為何會產生這個現象?是台灣的人權素養追不上國際變化?還是我國自有自己的民族性體質,不能放在同一平台上比較?另外,生命權是否等同人權?當死刑犯自願接受死刑的執行,而不願無尊嚴的一直在監所被關到老,這時應當尊重他的意願,還是強迫他不得放棄生命權?是人權包括放棄生命權的意志自由,還是生命權凌駕於人權之上?這是本文的第一個困惑。再者,死刑存廢兩方立場敵對,論理上各自表述也各自成理,但一直爭論下去,存死論與廢死論就像兩條平行線,很難互相交叉再一起,惟死刑制度是否存廢,影響我國的刑事政策,同時也影響台灣社會的安全,難道就一直陷在爭論的漩渦中,不能走出另一條路嗎?這是本文的第二個困惑,也是本文選擇這個題目作研究的動機。 第二章是從「死刑」本身之意義作深入的探討,死刑是否有存在的價值?許多理論或從正義的角度論述、或從人權的觀點切入,但死刑的存在就代表正義?死刑的廢除就代表人權的伸張?其實皆不然,死刑無法代表正義,同時也無法伸張人權,那是一種迷思,死刑制度只是刑事政策上一個非常小的點,它的存在與廢除,其實不會帶來多大的改變,如果社會需要正義、人權,需要安全的保障,那麼就不能將目光的焦距集中於死刑,必須跳脫死刑這個框框,從另一個更高的視野去看死刑存廢的問題。 第三章和第四章是介紹贊同廢除死刑與反對廢除死刑的立論基礎,從早先傳統的學說見解,到現代的學說看法,見證隨著時間的改變,理論上各自有何不同的演變。除了專家學者的見解之外,另從被害人及加害人的角度,去探討死刑之存廢。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就是受刑人自己本身的看法及感受,死刑首當其衝的,就是死刑犯的生命權,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他們可說是死刑存廢議題中的主角,可是,卻很少人願意去知道他們到底同不同意廢除死刑,他們的意見是否有值得傾聽之處?因為這一區塊的文獻資料相當少,所以只能從報章雜誌去追蹤他們的意願,而且也都是個人主觀的意見,所以想從全面性的角度去探討死刑,有著相當的困難性。 第五章才是本論文欲表達的精華所在,其實死刑無論從存死方或廢死方,只要去做更深一層的研究,會發現原來他們兩方不是對立的,而是有交集的,例如他們同時皆從社會契約論、人道立場及人命不可被誤殺的角度去看死刑,只因角度的不同而發展出截然不同的結論,但追根究柢他們的本意和出發點竟然是一致的!而且,無論死刑廢不廢,兩方一致同意,配套措施是必須要建立及實施的。因為即使死刑存在,受刑人的管理及保安處分仍然需要建構一套完整的系統,因為不是只有死刑犯才會具有社會危險性,許多假釋犯進入社會再犯下重大案件的,其實都不是死刑犯,換句話說,要達到真正「社會安全」之目的,要過濾的是「具不具備社會危險性」,而不是「是否為死刑犯」。如果認為將死刑制度像一塊神主牌擺放在那兒,社會治安及安全自動就會發揮某種的效果,是一種錯覺,也是一種迷思,而這一套過濾系統,必須仰賴配套措施的規劃與執行。 另外被害人的援助與照料,是國家實現正義必須的義務,而如何補償與協助,也須有法規依據和預算,及行政機關的推動實行,才能落實這項政策,同時這也是屬於配套措施的一環,無關死刑存廢,死刑存在要做,死刑廢除也要做。從這個面向而言,爭論死刑存廢其實對被害人的幫助無甚利益,被害人及其家屬真正需要的,是實質的協助,除了有形的財產之補償及輔助之外,於精神方面,更需有專家和醫療團隊幫助他們走出被害陰影、重建人生。而這項功能,死刑制度做不到,只有配套措施才能實現。 第六章是從死刑存廢之應然面及實然面去探討死刑,應然面從人權及民主的進步、再教化之目的、以及國際趨勢之必然,死刑是應該廢除;而從實然面角度,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再犯率的高居不下,以及目前台灣尚未做好廢死的準備,死刑應當繼續存在,或許可以說,應然面是一種理想,而實然面則是一種現實。 貳、結論與期許 目前在世界潮流的趨使下,國際間發展出許多廢除死刑的聯盟團體,正持續不斷努力向各國鼓吹或略施壓力,期待全球各個國家最終皆能廢除死刑;而在國內亦有廢死聯盟團體,利用座談會和發表文章方式,努力地朝廢除死刑的目標前進,希翼有朝一日能實現他們的理想。而本文認為,死刑存在也罷,廢除也罷,皆不應是目光集中的焦點。因為「死刑」這個框架太狹隘了,死刑這個制度能發揮多少作用呢?它能過濾反社會人格的危險犯嗎?除了這個危險犯被判死刑之外,答案是不能。它能援助並照顧被害人及其家屬嗎?它能幫助更生人適應社會或學得一技之長嗎?它能轉化成社會安全的保障嗎?它能實現正義嗎?它能伸張人權嗎?其實都不能!但配套措施能,一個規畫周全及齊備的配套措施,可以達到全面的人權保障、社會安全及正義實現,既如此,又何必執著於死刑是否存廢呢?應當將重點及資源放置於配套措施的建構,一個完善的配套措施,才是本文最期待的理想!

關鍵字

配套措施 死刑

參考文獻


4. Richard A. Posner著,李中謙譯,法官如何思考,商周出版,城邦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7日出版。
9.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主編,死刑存廢之新思維,元照出版,2009年6月出版第 1 刷。
15. 李銘義主編 ,陳世岳 蔡天助 李銘義 吳大平 陳冠名 合著,憲政發展與人權對話,麗文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初版。
26. 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研究,1994年10月出版。
28. 吳志光主編,生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台北縣新莊市:輔仁大學出版社, 2005年。

被引用紀錄


楊雅婷(2014)。死刑犯之生命歷程及對死刑認知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33-2110201613571896
王任遠(2015)。廢除死刑之研究〔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33-21102016140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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