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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我國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權益之研究

指導教授 : 鄭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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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國際政經情勢遽變、全球化、社會經濟與產業結構快速變化,微利、產業外移、不確定的時代,企業爲提高獲利,因應競爭、轉型、圖存,以持續創造利潤。無論中小、中大、國際企業,莫不絞盡腦汁,增加組織彈性,而精簡人力,僱用成本較低的非典勞工,以縮減成本,提升競爭優勢,便成企業、勞僱市場、甚至國家政策的普遍現象。 尤其2008年金融海嘯,及2011年嚴峻程度不下金融海嘯,延續至今的歐債危機後,企業僱用低成本、隨時可拋的非典人力,如派遣、部分工時,臨時工作,更明顯上升。其中工時比較彈性,可用以解決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不足的部分工時勞動,便成為企業最歡迎的對象。然我國相關勞動法令,對部分工時勞動權益並未做明確規範,許多勞工不僅因不懂法規損及自身權益,更在協助企業度過危機後大量失業,生活陷入困境。 勞動基準法旨在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故勞基法之內容應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變動,以因應時代脈動與社會、經濟變遷,並兼顧勞資雙方權益。惟勞動基準法自73年公布至今,施行已近30年,但不論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委會)抽檢,或學者專家民間相關機構逕行調查結果,均顯示雇主(包括大型企業)未依規定實施勞基法,不當、違法使用非典人力的比例高達八、九成,雇主「普遍性違法」情況嚴重,顯見非典勞動權益,不僅沒有與時俱進,甚至在許多產業,還向後轉,其中不乏國內外知名企業。 勞委會勞資處調查雖發現:「規模越大的公司,違法情事相對越少。」但事實上國內部分工時派遣業者水準參差不齊,雇主不知、或漠視法令,而高失業風險,低程度保障的非典勞工也ㄧ樣,或對法令無知,或礙於在人屋簷,縱明白自身權益,亦選擇明哲保身、敢怒不敢言,勞工權益常遭踐踏。 企業經營的目的在創造利潤,令股東及員工滿意。然企業經營不易,從二次大戰後至今,世界前五百大企業所剩無幾,可見一般。故在商言商,面對競爭、微利、技術革新、產業外移、轉型、不確定、全球化、國際財經瞬息萬變等壓力,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作,企業若無法創造穫利,長期、持續虧損,且未來毫無前景,乾脆關廠,歇業。 如,政府為落實照顧勞工政策,基本工資再次調漲已成趨勢。果如此,雇主成本負擔加勢必加重,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雇主是否因此減少聘僱意願?減少勞工工作機會?故調漲薪資,可能為二面刃,是否對勞工絕對有利?勞工是否因此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皆有待觀察。 此外或許法令過度保護勞工,或過苛、繁瑣、難懂,爲免麻煩,許多企業已不再聘用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也因此喪失許多工作機會。需要工作的勞工,因而轉向勞動條件更差、更無保障的雇主,甚至非法業者,在勞基法保護美意下,非典勞工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成為保護勞工法令施行的受害者。 因此許多企業(包括國內、跨國)強烈主張法令鬆綁,讓雇主、勞工有權自由協商,法律最低保障以下的工資及勞動條件,使雇主可以擺脫,勞動保護法令的限制與拘束,增加競爭力。然資方經濟、知識,均擁有龐大資源,在勞資權力關係極度不對等的情況下,弱勢的勞方(包括弱勢工會),能否為自己、勞方爭取平等、互利,對勞方有保障的工作權令人懷疑。  而全球景氣動盪,經濟快速變遷、不確定年代,企業面臨微利、競爭,為增加競爭力,有效降低成本,「非典型雇用」(atypical employment)及彈性工時制度,因之快速崛起。其中又以低成本、低保障的「部分工時勞動者」較受企業及政府青睞,在部分工時(part-time work)勞動已成普遍趨勢,為保障部分工時工作者的工作權益,許多國家已經訂定相關法規;惟國內對日益增多的「部分工時」勞動者,卻仍無專法規範,無法提供周全及適當的法律以保障「部分工時」勞動者;故如何兼顧勞資雙方權益,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部分工時」勞動專法,以避免不斷發生的勞資爭議,即為本文主要研究目的。 為探討「部分工時」勞動者勞動條件,勞資關係,我國相關勞動法規保護情形,及提供未來我國勞動法對「非典型雇用者」者修法建議,本文擬從部分工時勞動發展沿革,到部分工時勞動發展現況開始論述,並以我國目前部分工時現有之法規範,實務運作情形,探討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動者權益,及部分工時工作勞動者未來之展望。希從立法精神,政府政策及勞資不同觀點,尋求「勞、資、政」三方,或勞資雙方「不滿意,但可接受」的解決之道。使雇主願意根留台灣、產業不外移,勞工生存、工作權也可以獲得充分保障。 關鍵字:非典型雇用,部分工時工作者,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參考手冊

關鍵字

部分工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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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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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皓雲(2013)。部分工作時間勞動者之保障─試論我國部分工時高中教師之勞動權益〔碩士論文,國立臺北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23-29072013082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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