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研究主要探討台灣壽險公司營運策略與經營績效間之關係,民國101年為台灣社會福利制度改革年,從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到軍公教人員課稅等都再再反應目前台灣政府財政收入吃緊,特別是二代健保的實施關係到的是全民而非特定身份群體,本文藉由全民健康局的前車之鑑反觀現行台灣市場上的商業保險經營是否有類似的隱憂。 本文利用壽險年報、保險年鑑及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TEJ)收集台灣壽險公司1990年至2011年年度業務統計資料、財務資料及非財務資料分析國內外共29家(排除郵政簡易壽險)共267筆資料,利用一般最小平方法(OLS)分析壽險公司營運策略上之產品風險中個人健康保險及團體保險對壽險公司的資產報酬率(ROA)及股東權益報酬率(ROE)影響,實證結果顯示,健康保險及團體保險對壽險公司ROA皆有顯著負相關;而健康保險對ROE亦有顯著負相關,但團體保險對ROA確沒有顯著相關性。 由結果說明,壽險公司除了追求保險費收入的成長要求(量),本質上更應重視被保險人的業務來源要求(質),因此保險人在壽險核保、理賠的訓練及管理上,將可能是各壽險公司間差異化優劣的區隔,不論在政府機關以監理的角度或被保險人以消費者的角度,都應謹慎衡量各保險公司的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