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研究以2008年至2013年之40家本國銀行為樣本,探討銀行公司治理因素對於銀行信用評等之影響,針對高階經理人薪酬的變數,進一步檢測是否因固定薪酬與激勵薪酬多寡的影響產生利益收斂或剝削效果,採用TEJ台灣經濟新報的TRCIH信用風險分數做為衡量銀行信用評等之代理變數,以最小平方法採取固定效果模型進行檢測。實證結果大部分支持本篇研究之預期:公司治理因素越佳,銀行也會有越好的信用風險控管,致使信用評等的提升。而在經理人薪酬方面,激勵薪酬越高,越能使銀行信用評等越好,表示產生利益收斂假說的效果,緩解經理人與銀行之間的代理問題。相對的,總薪酬的多寡則會對銀行信用評等有負向的顯著影響,表示經理人總薪酬越高越可能忽視銀行風險控管,造成信用風險的增加,產生剝削效果並惡化經理人與銀行之間的代理問題使得信用評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