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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聯合國擔保交易立法指南對我國法制的啟示

指導教授 : 謝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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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聯合國於2008年通過並發布《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立法指南》,其建議的擔保權特徵近似於浮動擔保,但又比浮動擔保更具彈性,不問當事人的身分,均可成為擔保權的主體;擔保標的物亦不限於特定物,可以集合財產為擔保物;擔保物的範圍可擴張及於收益等;多樣化的公示制度,不侷限於登記手段,充分發揮財產擔保融資的功能。世界銀行對於我國取得貸款指標認為並無浮動擔保制度,因而影響投資環境的平等,在法制抉擇的政策上引進浮動擔保就有高度的研究價值。   本文第二章首先介紹浮動擔保於英國的起源和其後在美國的發展,以及浮動擔保與其他擔保權類型的比較。第三章專章整理《指南》建構的擔保權運作的理想狀態,針對擔保權的設定、公示方法、登記制度、優先權,以及擔保權的實行內容逐一討論。第四章則觀察我國現行動產擔保交易法對公示制度、當事人資格、擔保物種類和範圍以及擔保權人的優先受償次序狀況,點出《指南》背道而馳之處,進而提出擔保法制應如何操作始符合世界潮流。第五章就經建會(現國發會)委託輔仁大學團隊所作「建構現代化動產擔保交易法制」之研究報告提出的動產擔保交易法修正草案,檢視是否已契合《指南》的建議。第六章結論綜合全文之討論,提出本文的心得,以供我國將來修法與司法判決之參考。

參考文獻


9. 陳榮隆,讓與擔保之實行,法令月刊, 51卷10期,頁379-397,2000年10月。
10. 陳榮隆,讓與擔保之法律構造(上)(下)-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台上字第一一八○號判例評析,月旦法學雜誌,96、97期,頁200-218、189-202,2003年5、6月。
12. 黃宗樂,浮動擔保之研究-以蘇格蘭法為中心,臺大法學論叢,6卷2期,頁283-327,1977年6月。
13. 謝哲勝,採行浮動抵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財產法暨經濟法,26期,頁1-30,2011年6月。
1. 林秀蓮,我國引進浮動擔保相關法制問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2011年。

被引用紀錄


呂相璇(2018)。我國擔保交易法制之現代化--以浮動擔保為中心〔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8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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