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因電子商務之活絡發達,帶動網際網路之蓬勃發展,買賣不再侷限於傳統市場交易模式,電子交易成為嶄新交易型態,諸多企業基於網路快捷與節省成本理念,透過網路架設虛擬商店,利用網路張貼資訊吸引相關消費者,相關消費者利用網路交易之便利性及低價性,直接在網路平台進行交易,進而與業者締結契約。網路交易日益頻繁,由實體交易轉為虛擬交易,衍生諸多交易糾紛。 網路購物價格標價錯誤事件之發生,在國內外屢見不鮮,衍生非當事人本意錯誤狀況之契約爭議。本文以我國B2C經營類型,銷售有實體商品之網路購物契約民事法律關係為研究重心,並以網路契約締結及業者撤銷標價錯誤之法律爭議為研究主軸,舉出我國實務爭議案例為研究範圍,首先說明網路購物交易特色及其應適用之法律,繼而針對我國現行法律架構,進行網路交易時,業者基於經營效率與電子交易便利性,單方擬定可能不利於消費者之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拘束雙方當事人?網路購物契約成立及生效如何認定?網路業者因標價錯誤欲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時,其過失責任認定標準?相關消費者利用標價錯誤之機會而購買商品,其信賴利益是否值得保護?權利濫用或違反誠信原則,可否成為業者拒絕履約之理由?網路業者與相關消費者間權利如何調和等相關涉及法律層面爭議問題,均深入討論,再嘗試從實務爭議案例之審理,重新檢視判決理由與現行法律適用扞格之處,提供較佳解決方式與建議,以期相關議題能獲得更具體深入之研究與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