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明代中葉藝壇巨擘的文徵明,集詩、書、畫三絕為一身,他的非凡成就至今仍是學界研究的對象。對於文徵明的繪畫風格除了以創作主題來區分之外,另有針對其筆意的運用分為「細文」、「粗文」兩種面貌,即精細與粗放。文氏目前傳世的山水作品以精細一類為主要脈絡,偶有粗放作品的出現,且這一類的作品大多集中在晚期。而今歸類在文氏名下較可靠的粗文類畫作約有五件,然而,以這個數量而言,要將「粗文」視為一種風格,是否有待商榷?因風格的形成需要長時間的積累外,仍需有足夠的作品數量才能去認定。也許應將「粗文」視為不同於細文風格的「表現形式」,畢竟身為創作者的文徵明,會針對畫作的主題、尺幅以及所欲傳達的意念,變換不同的表現形式是有其合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