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文介紹了我國大陸北方地區的水危機狀況,討論了其水危機負擔的地區問轉移與代際轉移問題。其次,本文批評了物權社會化理論、環境主義理論,分析了美國水權制度的理論基礎及其對我國大陸地區的示。第三,本文比較了中美提供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的制度的安排,提出了賦予我國大陸地區水權排他性、讓與性、可執行性的方法,以投強追公權力主要按照私法履行公法職能的方法。第四,本文還提出了我國大陣地區水權初始配置制度發展的三個障礙,討論了應對這三個障礙的方法,最後,本文認爲:我國大陸地區各級政府應當用幾十年時開在各流域全面發動水權私有化運動、水設施所有樣或使用權的私有化運動,從而確定立全社會主要按照私法分配、保護水資源的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