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您的圖書館登入
IP:3.15.174.76
  • 期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資源分配、保護法律制度之變革

How to Reform the Legal System of Distributing and Protecting Water Resources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ese

若您是本文的作者,可授權文章由華藝線上圖書館中協助推廣。

摘要


首先,本文介紹了我國大陸北方地區的水危機狀況,討論了其水危機負擔的地區問轉移與代際轉移問題。其次,本文批評了物權社會化理論、環境主義理論,分析了美國水權制度的理論基礎及其對我國大陸地區的示。第三,本文比較了中美提供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的制度的安排,提出了賦予我國大陸地區水權排他性、讓與性、可執行性的方法,以投強追公權力主要按照私法履行公法職能的方法。第四,本文還提出了我國大陣地區水權初始配置制度發展的三個障礙,討論了應對這三個障礙的方法,最後,本文認爲:我國大陸地區各級政府應當用幾十年時開在各流域全面發動水權私有化運動、水設施所有樣或使用權的私有化運動,從而確定立全社會主要按照私法分配、保護水資源的法律秩序。

參考文獻


王璐(2002)。改革水價制度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中國環境管理。2
周運清 、 熊瑛(2001)。流域問題的本質與長江流域的適度開發。長江流域資源與環境。1
約翰.R.特林克 、 M.中島(1997)。水的分配.水權.水價:美國和日本的例子。河海大學出版社。
陳泉生(1997)。環境權之辨析。中國法學。2
萬育生(2002)。北京及上游周邊地區水資源問題對策研究。水資源保護。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