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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議論文

綱路使用犯罪問題與預防對策之探討

A Study on Crime Problems and Prevention for Intemet Usage

摘要


綱際綱路的誕生爲人類帶來便利,但在同時綱際綱路強大的功能若不幸爲有心人所惡用,則其所造成的危害實在難以想像。像前不久國內執政黨總理肖像在綱路上遭人篡改、木柵捷運的電腦當機事件、有人從台灣傳送電子件恐嚇美國柯林頓,以及最近綱路色情、綱路招妓和綱路銷贓等犯罪事件,都不禁使人擔心未來綱路使用的情況是否會更加惡化?而原先令電腦使用者感到頭痛的電腦病毒,更因綱際綱路的出現爲其提供了一個感染、散播的捷徑,使得綱際綱路成爲電腦病毒傳播的溫床(即稱爲綱路病毒)。然而古人有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雖然綱際綱路可能帶來危害,但其所具有的功能卻也是不容忽視的。運用電腦綱路科技的資訊時代是時勢的潮流,在利用綱際綱路與利的同時,對其弊端事先予以防範,「善用」綱際綱路的功能,達其正面的功效。使其爲人類的發展提供助力,此是吾人所樂見的。因此有人大倡管制辦法,如綱路使用規範及管理辦法或綱路管理法,甚至成立「綱路警察(Internet Poice or Cyberpolice)」。 根據日常活動犯罪理論認爲,犯罪是人們日常生活型態的一種結果,且犯罪事件要發生必須有三種要素(M-O-P)在時空的聚合:(1)有動機及能力的犯罪者(Motivation)、(2)合適的犯罪標的物(Object)及(3)抑制犯罪發生者的不在場(Protect)。從上述日常活支M-O-P理論,得知下列一個假設結果:「當綱際綱路使用愈普及,則綱路犯罪愈是必然發生」,爲防止綱路犯罪發生,必須相對提高綱路安全科技(如防火牆(Firewall)設置)及儘速制定綱使用管理辦法工資訊使用相關法令,亦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 其次爲配合未來在警政署成立「綱絡警察局」,建議在行政院資訊推動小組下成立「全國電腦安全策略及綱路犯罪預防措施研究小組」。再者,在本校成立「電腦安全及綱路犯罪偵防研究中心」。另外政府應主動極培養綱路犯罪偵防警察人員(如科技警察或綱路警察),並提昇檢察官及法官電腦綱路基本知識之素養,以面對未來綱路社會(Cybersociety)中犯罪問題的挑戰(如綱路犯罪學(Cybercrime)之研究)。 最後,儘帶建立綱路犯罪預防資料庫、綱際綱路安全管理工作站、綱路犯罪模式庫及犯罪偵查知識庫,並制訂一套完整資訊綱路法規及綱路使用宣規範之防範對策,進而防止綱路犯罪發生,提高犯罪破案率及提昇犯罪預防工作績效。

被引用紀錄


李文龍(2013)。網路犯罪法律規範之探討〔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www.airitilibrary.com/Article/Detail?DocID=U0033-211020161356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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