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在於反映人生,因此基於藝術上表現的需要,許多暴力情節與場面的描述是有其必要的,像是莎士比亞的名劇「馬克白」與希臘悲劇「崔斯坦與依索迪」等等。但是近年來,「暴力美學」成為媒體一再提及的名詞,許多強調暴力與血腥的電影、繪畫、文學等,充斥著社會各階層。對於一般大眾而言,暴力儼然成為一種美的表現,美的象徵,甚至成為時代的潮流。 本文在於釐清暴力的本質,在於激發人類獸性中的侵略性,以傷害別人為樂,以及它在藝術上表現的根源,事實上,在於病態心理的反射,不宜過度濫用。作者強力主張「暴力非美」,並揭發「暴力美學」乃商業利益下所創造的迷霧。並以曾經所發生的多件悲劇事實加以舉證,剖析目前氾濫的暴力藝術,對社會人心所帶來的無窮禍害。並指出藝術存在的意義應在於引導並開發人性之中超越自我利益,而以大我為依歸的潛在能量為宗旨。